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 正文
案件发布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时间:2021-12-11 16:00: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12月2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杨**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