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平检要闻 > 正文
平检要闻

甘肃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四督查组督查平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时间:2017-12-07 11:29:00 来源:市院侦监处  作者: 点击数:

12月5日至6日,甘肃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四督查组组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张江武带领省检察院侦监处长袁保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处长赵生宗等一行6人,深入平凉市院、泾川县院开展督查检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杰、侦监处长吴国英陪同督导检查。

市、县两级汇报会上,平凉市检察、环保、国土、公安、林业等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本部门集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省第四督查组各成员分别就检察、环保、国土、公安、林业部门在专项活动中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就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第四督查组组长张江武指出,平凉市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得力,组织机构完善。省上会议之后,即于11月23日就印发了《平凉市集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办法》,工作启动及时;二是部署周密。从整体工作情况来看,尤其是检察机关,包括其他四个执法部门,均能够严格按照各自职能深入落实省、市实施办法;三是各部门的措施方法得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及时进行了督促检查;四是重视配合,协调联动,措施到位,成效突出。他强调,平凉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督查组各成员单位领导的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平凉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杰强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对省市部署和这次督查要求及时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争取领导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又要做到“谁家的职谁履,谁家的事谁办,谁家的活谁干,谁家的责谁担”,坚决避免推诿扯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