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至15日,平凉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群众信访、自查问题三类情况,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平凉市环保局、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指导、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县(区)及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检查。

督查组在实地查看各县(区)工业园区、采沙(石)场、养殖场、垃圾填埋场、商砼搅拌站等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信访、自查问题的基础上,听取了检察、环保、国土、公安、林业等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督查组各成员对各职能部门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就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二督查组组长、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杰强调,环境资源问题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压线,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抓好专项活动的自觉性,严格按照省市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抓出成效。一是要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争取领导和支持。二是要按照行业要求,积极履行各自职能。既要加强协作联动,又要做到“谁家的职谁履,谁家的事谁办,谁家的活谁干,谁家的责谁担”,特别是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确保知行合一。三是要紧扣核心问题,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及11月16日省上专项活动部署会议以来的情况,要按照省市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自查三类问题都必须严格核查、准确填录,对涉及的每个问题、每起案件都得立卷归档、一案一档并附有现场调查照片。四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不拔高,不降格,依法作出正确处理,确保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