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市院未检处组织各基层院对2016年度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了评查。
为达到既能提高评查工作效率,又能起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目的,市院确定各基层院采取交叉评查的方式,由崆峒区院与华亭县院、崇信县院,泾川县院与灵台县院,庄浪县院与静宁县院等共组成三个交叉评查组进行了评查。评查重点主要围绕案件质量、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暂行规定》的执行、帮教考察等工作等进行。
评查组通过查阅案件材料、调取电子档案、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方式对78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市院2件、崆峒区院18件、泾川县院10件,崇信县院2件、灵台县院3件、华亭县院13件、静宁县院21件、庄浪县院9件。通过评查发现和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检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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