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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检要闻

平凉市检察院领导深入灵台县院开展基层院建设评估工作

时间:2017-08-18 16:19:00 来源:  作者:周培华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精神,推进基层院“十化”建设。8月16日,由平凉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岚带队,深入灵台县院对抽样评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启动抽样评估工作。灵台县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动员会议,会议由灵台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主持。

评估小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认真听取了灵台县院的情况汇报,并通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实地查看、查阅案卷等方式对灵台县院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与办案干警一起探讨制约基层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并讲解有关抽样评估的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警对抽样评估的认识以及规范执法的自觉性。评估组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较为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和掌握了灵台县院自2016年度规范化建设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在抽样评估工作情况反馈会上,评估组组长赵岚指出,抽样评估是省院推动基层院建设的战略决策,是省院推动“十化”建设而创新的重要机制和有效方法,是加强基础建设的重大工作部署,也是全面审视、检验、提升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更是新形势下把握司法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同频共振的重要途径。“十化”建设既是检察工作的目标和导向,又是工作的具体抓手和内容,涵盖了基层院建设的方方面面。同时,针对灵台县院存在的2个共性问题,2个个性问题逐一进行了反馈和分析,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灵台县院检察长张诚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针对评估组反馈的结果,深刻反思基层院检察工作中的“短板”,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建立整改台账,以基层院“十化”建设为标准,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省院抽样评估工作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