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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检要闻

省院研究室主任金石督导调研平凉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时间:2017-07-21 15:26:00 来源:  作者:冯朝霞 点击数:

7月19日至20日,省院研究室主任金石、研究室副处级检察员陶星一行督导调研平凉市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官业务研修、检委会子系统应用及乡镇检察室建设等工作。

在7月20日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姚杰就省院调研的重点内容和平凉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省院研究室主任金石对平凉的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了平凉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四个特点,一是市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等领导非常重视,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保障。二是工作落实非常有力,贯彻落实省院两个重要会议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措施具体,推动落实的力度大。三是创新工作非常务实,开展法律政策研究人才结对培养等工作紧密结合平凉实际,务实管用,对研究室工作的综合考核、每月听取汇报、半年考核通报等措施具体得力。四是工作重点突出,成效非常显著,法案研究、案例指导和法律适用请示办理工作力度大,效果好。

金石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关于《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突出研究室的业务属性,突出检察官业务研修、案例研讨、案例指导、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等重点业务工作,推动研究室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是要全面开展检察官业务研修工作,牢固树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服务司法办案、服务领导决策和服务基层一线的工作理念,将法律适用问题请示办理、指导性案例报送、案例评析、办案心得、优秀司法文书和类案问题的调研等项目作为检察官业务研修的主要内容,提高入额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执法能力。

三是要重视检委会子系统的试点和试运行工作,具备条件的院从现在开始召开检委会会议就要在系统内运行。检委会会议室不具备运行子系统条件的要限期进行改造升级,确保从八月份开始所有单位的检委会会议都在子系统内运行。

四是要突出内刊服务办案的功能,将检察内刊三分之二以上版面用于刊登案件剖析、优秀司法文书、办案心得以及类案调研材料等来源于办案和具体检察业务的文章,引导和激励广大干警积极学法律、学业务、学办案。

市院研究室全体人员、各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