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院党组听取了4月14日在庆阳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法律适用问题请示、案例指导、业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培训会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汇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姚杰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宏斌的会议讲话,提出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六项措施,落实赵宏斌专委的讲话精神。
(一)领会会议精神,重新审视法律政策研究室职能定位,完成工作转型发展。市、县两级院要准确定位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业务属性,纠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只是写论文、做课题的偏颇认识,充分认识法律适用问题请示和案例指导服务司法办案的重要作用,把法律适用问题请示和案例指导作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完成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重点工作汇报范围,按照任务量大小分层次每月或者每季度在院务会进行汇报,研究室通报各部门完成情况,分管院领导进行点评。
(二)加强法律适用问题请示工作,建立逐级请示机制。各县、区院和市院有关业务部门要组织干警加强对个案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法律适用问题,类案中的共性法律适用问题,以及检察工作中有必要予以明确的其他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探讨,对难以定论的问题,需要请示高检院和省院的,及时报送市院研究室。要求各县、区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各县、区院和市院有关业务部门每半年至少上报1件法律适用问题请示。
(三)推进案例指导工作,加强指导性案例的影响力。各县、区院和市院有关业务部门对办理的新罪名首例案件、传统罪名新类型案件、以及分歧较大的疑难案件、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的案件,刑事抗诉、民行抗诉等典型监督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典型案件,以及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具有指导意义的重大、典型案件等,在诉讼终结后,要适时撰写案例评析文章,报送市院研究室。要求各县区院和市院反贪局、反渎局、侦监处、公诉处、民行处、刑执局、控申处等部门每季度必须报送1至2件指导性案例。市院研究室对基层院和市院业务部门报送的案例及时进行筛选审核,向省院和高检院推荐报送。利用《平凉检察》等平台发布案例,定期汇编案例选集,印发干警学习参考。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政策研究室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院要靠实责任、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加强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下一步基层院机构整合后,不设立研究室的基层院一定要明确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确定1名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熟悉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干警专门负责,做到工作格局不散,工作力度不减。
(五)加强检察业务培训,提高入额检察官综合素质。按照《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务研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院研究室要按年度有计划的安排入额检察官开展业务研修。市院在制定入额检察官考核办法时要将完成业务研修的情况和研修成果的质量作为考核入额检察官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改进《平凉检察》内刊版面设置,提高刊物质量。市院研究室按照提高趣味性和可读性的要求,经市院主要领导审定增设了“时政与社会”、“文摘与阅读”、“历史人物”、“检察文苑”等栏目,初步改变了《平凉检察》内容单一,趣味性、可读性差的问题。针对刊物依然存在的理论深度广度不够、层次低端、形式刻板的问题。市院研究室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在精选干警原创理论文章和案例评析的同时,关注刊发全国党建理论研究和法学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广泛刊发有关党建、立法、司法、社会管理、社科经济、人文历史等方面的研究文章。版面设计等方面进一步予以改进,提高趣味性和可读性,为我市检察干警提供良好的研究、交流平台和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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