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甘肃省委办公厅档案馆(室)工作处二级调研员陈正强带领由省委办公厅档案馆(室)、省检察院、平凉市档案局有关专家组成的测评组,对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创建工作进行验收。经过测评,平凉市检察院以986分的成绩顺利通过测评验收。

测评组一行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郁军,市档案馆馆长夏长青,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牛青霞陪同下,实地查看了平凉市检察院“两房”及档案室、查阅室、数字化加工室、荣誉室等功能室建设情况,翻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召开了测评验收会议。

会上,在听取平凉市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创建情况汇报后,测评组对照《甘肃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了现场打分反馈。测评组成员一致认为,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体制完善,档案管理人员较好的履行了职责,档案保管条件符合安全管护要求,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档案基础业务扎实开展,同时较好的进行了档案的开发利用,符合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要求。

测评组指出,在“省特级”创建过程中,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平凉市检察院能够超前谋划、高位推动、精细部署、倾力而为,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高标准完成了档案室建设、制度机制完善、数字化扫描挂接等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院史荣誉室筹建工作迟缓、档案资料开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解决。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牛青霞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她强调,这次“省特级”创建成功是起点,而不是终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凉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细管理,强化学习宣传,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优的质效,全力开创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新局面。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正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贤,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第三方公司负责人陪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