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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检要闻

平凉市检察院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11-27 09:30: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平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郁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院《关于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实施方案》,研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能要求,审定通过了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院确定的14项数据指标、12项影响力指标和7项综合类指标,立足平凉检察工作实际,在实现“全市检察工作迈入全省上游水平”的目标基础上,从指导思想、实施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具体要求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意见,确保了省院《实施方案》对全市检察工作的统一指导、统一要求、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全市检察工作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五名,整体工作迈入全省上游水平。到2021年底,全市各个条线检察工作中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向数据指标以及影响力指标、综合类指标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整体工作达到省院《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严格依法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快“业务创品牌、综合育亮点、队伍树典型”步伐,为“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贡献平凉检察力量。一要突出数据指标考核,发挥业绩考评引领力。坚持问题倒逼、分类施策,重点对案件质量、六项重点工作、其他检察业务以及综合性检察工作的状况、过程和结果进行定量定性比较、评估和考核,实现对整体目标的过程控制、动态监控和阶段预警,切实解决各项检察业务之间发展不平衡或大起大落等问题。二要突出综合实力考察,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要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为新的起点,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方法举措,强化责任担当,深化争先进位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抓建培育一批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有影响的新典型、新亮点,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均衡发展。三要突出反向指标控制,增强检察行为约束力。坚持底线思维,坚守职业操守,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最高检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和省院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规定,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防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