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平凉市人民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效结合,按照“实事求是、全面覆盖、科学精准、上下贯通”的原则,对现行制度进行了全面“废、改、立”,形成《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包括工作职责、议事决策、综合管理、检察业务、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五大类142项,保证了机关运转、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令不虚行。
一是以厘清工作职责为基础,明确职能定位。按照与时俱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要求,结合司法体制和内设机构改革后的检察工作运行实际,对机关部门、服务窗口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共制定机关部门工作规则及职责17项,驻监检察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协会等服务机构工作职责7项,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内勤等岗位职责51项,涵盖到了每个组织、每名干警,为部门和个人依法履职、合理用权建立了“防火墙”、设置了“紧箍咒”。
二是以顽瘴痼疾整治为关键,补齐短板漏洞。在深入推进“6+1+3”顽瘴痼疾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排查制度建设方面的“空点”“盲点”“虚点”,制定了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受理审查,公开听证,业务统计信息管理等20项检察业务类制度。注重用制度方式推动管党治检严起来、实起来,修订完善了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干警违纪案件线索受理和处置、防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规范检察人员参股借贷等15项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纪律规矩、业务素养、行为要求及奖优罚劣措施,让制度长“牙”带“电”,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导向,保障依法履职。积极对接中央和省市委、高检院和省院各项新规定、新要求,修订完善了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制定了文稿起草、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值班备勤、财务管理、应急处突等29项综合管理类制度,涉及到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兼顾各项工作流程的合理性和时效性,形成了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相互制约、运行有序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