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提高工作成效,9月8日至10日,平凉市院第六检察部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督查组,赴泾川、崇信、华亭、庄浪4个县(市)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汇报座谈等方式,重点对“庆祝建党百年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和10处散葬烈士墓址的管理保护、建档造册、管护权责、史料收集、报备升级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烈士纪念设施无专人日常管护、墓碑陈旧、墓体破损、周围杂草丛生、无通往墓址道路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对1处符合条件的散葬烈士墓提议迁往平凉市烈士陵园集中安葬。
在督查现场,督查组通报反馈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听取了行政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提出的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深化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日常管护,做好公益诉讼,扩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普法和宣传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就责任认领和今后加强各部门协作作了表态发言。
此次联合检查,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在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中与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互相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为继续开展的革命旧址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