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被平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无烟党政机关”称号。

按照平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控烟工作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确保禁烟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全体干警共同参与控烟,带动机关上下形成良好的控烟风气。加大控烟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控烟教育活动,引导控烟行动深入人心,成为干警日常行为习惯。
下一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继续向控烟标准看齐,努力营造文明无烟的机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