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平检要闻 > 正文
平检要闻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荣获“2022年度禁毒工作先进成员单位”称号

时间:2023-04-21 10:46: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前,在2023年全市禁毒工作会议上,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被市禁毒委员会授予“2022年度禁毒工作先进成员单位”称号,这是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年获此称号。


近年来,平凉市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及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加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为持续巩固全市禁毒工作成果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研究部署。市院党组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每年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制定印发目标责任清单,细化实化各项任务措施,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各项职能,确保禁毒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准确研判形势。加强对基层院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督办。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调研,分析掌握毒品犯罪新规律、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成效。

三是细化办案措施,保证办案质量。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重大毒品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建立毒品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侦查取证规范化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理。深入乡村、学校、街道、社区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6·26禁毒宣传周”等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毒品。加强与公安、法院、禁毒委等部门协作配合,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全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平凉市院将继续发挥“禁毒工作先进成员单位”模范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委、高检院和省院对禁毒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能动履职,为推动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