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平凉市检察院发布2023年全市第六批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涉及生态环保、民事执行监督、行政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网络帮信犯罪、国境安全领域,类型涵盖“四大检察”,内容紧扣社会热点,均具有社会关注度高、检察贡献度明显及办案质效良好等特点。
其中,崆峒区院办理的杨某某非法采矿诉案,采取“刑事追诉+公益诉讼”一体监督模式,督促被告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修复并主动退缴非法所得,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挽回了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为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作出检察贡献;庄浪县院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错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民事执行监督类案,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扩大监督效果,明确“老赖”的合法权益也需要被保护和尊重,对全市办理同类型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崇信县院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协作配合机制落地生根,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检察智慧;泾川县院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对临时建设用地恢复原状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国土资源部门主动履职恢复被破毁耕地,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治理的政治担当;崆峒区院曹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是该院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以来第一例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考虑在校大学生实际情况,贯彻“少捕慎诉”刑法司法政策,“不诉”彰显了检察机关法理情相融的司法关怀;庄浪县院办理的马某某偷越国(边)境案,对时下轻信“跨国淘金”谎言者具有一定警示教育意义,也表明了检察机关从严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活动的决心。
下一步,全市两级院将继续做好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培育工作,树牢精品意识,强化党建引领,打造“案例总结+理论研究”互促互进的良性工作格局,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理念要求,并持续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应用和参考借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