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做实行政检察高级研修班精神和省院相关部署,近日,平凉市院印发《通知》,采取六项措施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案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精研上级精神,增强履职自觉,创新推动工作。明确工作要旨。突出不起诉案件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等反向衔接工作。明确内部分工。正、反向衔接由普通犯罪检察、行政检察部门分头负责。“两法衔接”平台由技术部门牵头负责。未检、知产检察等部门统筹“两法衔接”工作。明确监督重点。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现线索,依照上级院规定,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统一筛查办理。
二是摸清底数,筛查线索。行政检察部门加强内外、上下协调沟通,会同案管、刑检等部门,对近年来所有不起诉案件,分别从罪名、不起诉类型、制发检察意见书、检察建议书回复采纳、跟进督促等方面摸底清理,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监督线索,登记造册,台账管理。加强运用全市已建成的危险驾驶犯罪类案监督、涉“两卡”帮信案件重点人群综合治理等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认真摸排,提高线索成案率。
三是做好衔接,建立机制。对集中筛查出的线索,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由案管部门移送行政检察部门接收、审查、处理及反馈。对已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由承办刑事检察部门提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移送材料含线索移送表、原案电子卷宗、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书。
四是分类办理,精准监督。对全市主要涉及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等七类犯罪及涉及企业合规等不起诉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所涉部门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区分行为对象、性质、后果、法律责任,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明确期限,督促履职,共促社会治理,增强监督质效。
五是系统办案,注重类案。所有案件全部录入全国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两级院根据符合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数量,加大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办案力度,确保个案监督数量基础上,注重类案办理,既要确保有数量的质量,又要确保有质量的数量,所有案件应当生成办案系统数据。
六是回顾总结,提炼经验。总结近年来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两法衔接”工作经验和制度成果,强化外部协作配合,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加大办案力度,精研典型案例,集中时间办理一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总结本地经验和案例,形成制度机制,提升服务“七个更有力”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