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正华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马小军在会上宣读了《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抓好检察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切实树立起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为推进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贡献检察力量。深刻领悟自我革命的力量源泉,统筹用好打破历史周期律的两个答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小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深刻领悟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准确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检的行动指南,全面贯彻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不断把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要保持政治定力,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办案监督,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推动形成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不断培育砥砺担当实干的作风品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禁酒令”等铁规禁令,健全完善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和被记录检察人员核查机制,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紧盯办案各阶段和法律监督工作各方面,不断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的责任闭环;强化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检察业务管理,及时预防和纠正可能存在的不公不廉和违反办案规定等问题。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要认真履职尽责,党组书记、检察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具体管理责任。要注重内外协同,推动检务督察、案件管理、干部监督、机关纪委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等相贯通;加强检务督察部门与业务部门在线索移送、责任认定、追责处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党委及其政法委的沟通联系和衔接配合,创新融合开展巡视巡察、政治督察。要强化日常管理,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八小时以外时间节点,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要坚持严管厚爱,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关爱有机统一,不断涵养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辉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集体约谈,市检察院领导干部逐级签订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市、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全体人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以及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