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平凉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随着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并即时履行,张某、马某和崆峒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先后握住办案检察官手,表达了谢意。
“感谢检察官对我的案子这么上心,为这个事忙前忙后几个月,现在案子和解了,我的房子保住了,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申请监督人张某激动的说道。被申请人马某同样向检察机关和法院表达了谢意,“通过检察院联动法院执行局共同调查核实,我借出去的钱总算拿了回来,再也不用愁得吃不下睡不着了。”“双方当事人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多年矛盾有效化解,既消除了信访风险,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检察监督与法院执行实现了双结案,这个案子办的漂亮。”崆峒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破“法结”
2023年7月28日,平凉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受理了张某的监督申请后,遂展开了调查。
2020年6月——2021年4月,张某作为案外人朱某的外甥,为帮助朱某解决承建工程资金短缺问题,作为借款人多次向马某借钱供朱某使用,借款金额本息共计60万元,而朱某仅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借款到期后,朱某向马某偿还了部分借款,于2021年12月意外去世。此后,马某找到张某要求还款,张某表示自己未使用借款,亦无能力还款,双方协商未果,马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了法庭,经一二再审法院判决,认定张某应向马某偿还借款本息50余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不服生效判决,遂向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官调阅该案原审卷宗,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将在案证据及当前判决所涉法律问题逐一进行审查发现,借款虽为张某为朱某代借,但张某出具借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朱某意外去世,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借款人张某承担还款责任,本案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不存在法定监督事由,应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结案。但一想到张某说的话“是我舅舅朱某要用钱,让我帮忙打借条借钱的,我就一套房子还被法院查封了,老婆孩子都要没地住了,我还咋活啊”,又想到出借人马某打赢了官司,却迟迟拿不到执行案款,双方矛盾旷日已久,又有涉访风险,办案人觉得这案子不能就这么结了,能不能通过多元化的检察和解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现实困难从而化解矛盾呢?
找“症结”
债务现实存在,谁来还?怎么还?就是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为此,平凉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召开会议分析研判,认为朱某带着张某搞工程找马某借钱,朱某作为担保人,去世后用他的遗产来偿还债务也是可行的,便决定从这点来突破。
办案人找到朱某妻子,提出用遗产来偿还债务,却被朱某妻子一口回绝。办案人并没有就此放手,而是多次前往朱某妻子家中,从法理、亲情等方面释法说理,朱某妻子最终同意和双方当事人当面沟通协商。
9月21日,平凉检察院召开沟通调解会,邀请张某、马某及朱某妻子共同参加,张某请求道:“舅妈,舅舅走了我很难过,但我借钱确实为了帮舅舅的忙,您不能看我流落街头不管啊。”检察官路永洁说道,“是啊,都是亲戚,如果日后张某再找你追偿欠款,两家矛盾越结越深,还怎么相见啊”。
最终,朱某妻子同意解决欠款问题,她说,“借钱的事情我也知道一些,如果马某能够减免部分债务,我愿意用朱某的顶账房来抵顶借款”。
听了这话,马某又急了,他说:“我可以减免部分利息,但是顶账房的情况我不了解,抵债太有风险了”。和解工作一时间遇到了瓶颈。
化“心结”
检察机关及时转变思路,主动与执行法官沟通对接,执行法官表示:“如果案子能做检察和解,那么就能以达成和解协议终结执行程序,该案的执行难问题也就解决了,这是个双赢共赢的好思路呀”。执行法官告诉办案人,张某被法院查封的房子也在银行按揭,但是马某是有以房抵债的意愿的,毕竟张某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随后,办案人向顶账房所在地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调查房屋情况,最终确定该房屋可执行、能执行。办案人将调查结果告诉了马某,马某一听“心结”解开了,立马同意了以房抵债的方案。
2024年3月7日,检察机关再次邀请法院执行法官、人民调解员、双方当事人、朱某妻子召开调解会,在当事人平等、自愿、意思真实的前提下,马某、张某、朱某妻子当场达成以物抵债和解协议,目前已经完成了房屋产权变动手续。至此,张某与马某的借贷纠纷在历经大半年后,最终得以实质化解。
“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和解案件,但是司法为民的信念不就是在这一个个小案小事中建立起来的吗?检察履职不只是简单的司法办案,更要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多为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着想,才能更好的提升民生‘温度’。”本案的承办检察官如是说道。
据了解,去年以来,平凉市检察机关建立民事监督案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完善从“和”出发,向“解”而行的检察为民新格局,将“检护民生”做深做实,共促成检察和解案件23件,其中,针对生效裁判监督促成和解4件,审违监督案件促成和解4件、针对执行监督案件促成和解7件、支持起诉促成和解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