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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泾川县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活动

时间:2018-09-07 16:54:55 来源:  作者:文宇亮 点击数:

近日,泾川县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三部门成立了由县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炜为组长、从县委政法委和县公安局抽调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城市社区、公安派出所进行了走访,通过听取现场汇报、查看相关资料、检查具体案件办理、随机走访村组社区等方式,对各乡镇、城市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予以指明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为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史炜副检察长代表检查组对各被检查单位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要进一步认识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将专项斗争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抓好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切实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力的涉黑涉恶案件。要继续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摸排,准确界定黑恶势力及其行为性质,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惩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同时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摸排到的线索要依法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确保连根拔除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人知人晓。要继续加大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动员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运用网络、手机微信、微博等人民群众青睐的新媒体,并结合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进行检举揭发,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机构之间的沟通互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各部门既要依法履职,各负其责,更要相互加强信息沟通,互通有无,密切协作配合,并肩作战,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真正将“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工作方针落实到最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