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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灵台县院突出重点对象主动出击积极救助贫困户

时间:2018-09-04 10:02:40 来源:  作者:苏丽春 点击数:

灵台县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控申部门通过与办案部门联系,主动出击,深入本县中台、什字、百里等乡镇走访摸排线索2件,经过调查核实,成功救助了1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规定的四类重点救助人群对象之一即“贫困户”。被救助人之子于2017年3月因交通事故致伤,经横结肠造口术、骨盆骨折内固定术,仍在继续治疗康复中。其妻年逾花甲,且长期患病,以及本人均丧失了劳动能力,家中还有2名年幼的孙子由其抚养,全家以农为业,无固定经济收入,无劳动力,生产、生活及医疗拮据,确属贫困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自筹2000元现金,干警自发携带生活用品积极施救,劝导并鼓励被救助对象及其家人重拾生活信心和勇气。

本案系高检院今年4月部署的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来,灵台县院依法救助的首例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适时予以救助,既更好地服务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又充分、及时地履行了司法救助职责,把群众的救助诉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的环节,提高了扶危济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