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亭县检察院坚持以提升案件质量为主线,建立了以机制保障为核心、以精细化评查为基础的案件质量管控模式,取得良好效果。2015年以来,该院共集中评查案件1080件,优秀案件541件(80-100分),占评查案件的50.1%;良好案件490件(70-79分),占评查案件的45.4%;合格案件49件(60-69分),占评查案件的4.5%。总体呈现两上升一下降一无态势:优秀、良好案件逐年上升,合格案件逐年下降,无不合格案件。他们的做法是:
一、完善评查机制
一是推进“五查”机制。实行案件质量“五查”机制,即承办人自查,协办人互查,案件评查小组评查,检委会委员复查,检察长核查。通过五个环节的层级审查,强化对案件实体、程序等方面全面把关,发现问题倒查追责,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二是健全评查机制,统一评查标准。研究制订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规范化文件,从案件受理、评查范围、评查流程等方面,进行具体细化和规范,涵盖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同时,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自侦案件质量评查表》、《公诉案件质量评查表》、《刑事司法救助案件评查表》等,细化评查标准和扣分标准,根据得分确定案件等次。三是建立检委会委员逐案复查机制。注重将案件质量管控与检委会作用发挥相结合,案件经过承办人自查,协办人互查,案件评查小组评查后,检委会委员逐案进行复查,包括案件质量和评查等次。此项机制,有效强化了检委会建设,而且借助检委会委员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素养,对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多项有益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良性循环机制。
二、创新评查方法
一是分类评查。不同案件区别对待,坚持评查方法的科学性。对轻微刑事案件,如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注重程序评查,即重点评查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注重评价办案规范性。对不捕、不诉、追加漏罪漏犯等案件注重实体评查,即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运用、定罪量刑、重要刑事政策的落实进行评查。二是重点评查。在坚持全面评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不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捕不诉、捕诉分歧等案件,评查员真评真查,提出问题,敢于质疑,从程序、实体,法律适用、文书运用等方面重点评查。三是联合评查。该院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不定期主动邀请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及离退休老检察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随机选取案件,采取一案一人一评的方法,由评查组逐案提出独立评查意见,形成评查报告,为全院选优考核提供依据。几年来联合评查6次,共评查案件197件,其中优秀案件79件,占所评查案件40.1%;良好案件95件,占48.2 %;合格案件23件,占11.7 %。他们案件质量受到联合评查组的一致好评。
三、注重评查实效
一是积极引导干警转变理念。为使干警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执法办案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提高干警对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业务部门干警的抵触情绪,该院结合网络曝光的冤假错案,每周例会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及司法精神,引导干警提高认识,汲取教训,强化办案质量的责任感。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教育活动和绩效考评办法,引导干警扭转重数据、轻质量的认识偏差,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执法办案工作生命线的理念,要求干警不仅在数据上争一流,更要注重质量,多办“精品案”,多办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目前全院干警不再抵触案件质量评查,积极主动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自查之后,交给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集中评查。二是建立长效纠错机制。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关键点在于落实,在于问题的改正。该院各部门形成合力,建立起反馈、落实、再监督的长效监督机制。案管办对案件评查出的问题归纳总结,逐案向承办人发出《案件评查反馈函》,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对规范执法的监督检查,对关键环节及时监督提醒,督促各承办人及时整改,案管办对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案件评查小组。院党组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会上对案件质量评查问题进行通报,各承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就评查整改情况表态发言。三是多形式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将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归纳总结,经检察长审批后,在全院通报,并及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针对评查中法律适用不当及法律术语适用不准、笔录制作不规范等司法文书制作方面的问题,采取讲座的方式进行集体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组织全院干警技能竞赛和刑检沙龙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四是评先选优调动干警办案积极性。该院根据评查结果,对经典案件、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予以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和鼓励干警的办案积极性。2016年该院评查出经典案件2件,优秀案件3件,优秀司法文书2件,专门召开案件评查总结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案件评查工作的认真开展,培育了职业精神,规范了职业操守,提升了职业能力,树立了职业形象,提高了案件质量,促进了廉洁执法,有利于推进检察职业化建设,也有利于该院的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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