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庄浪县院成功起诉一起人防工程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件系我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庄浪县院民行部门干警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由于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未积极履行职责,致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70余万元长期拖欠。后该院决定于2018年3月9日立案,3月28日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催缴欠缴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该院将对追缴情况保持跟进监督,及时掌握追缴情况。收到检察建议后两个月内,庄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共追缴34万元,仍有27.5889万元未收回,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我院依法向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起诉。
此案系我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效监督人防工程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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