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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灵台县院乡镇检察室配合刑事执行监督局携手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活动

时间:2018-05-25 09:56:11 来源:  作者:姚蕊 点击数:

近日,灵台县院刑事执行监督局和灵台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全县乡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监督活动,与以往不同的的是,这次全县五个乡镇检察室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此次监督工作,通过活动的参与有助于提升检察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作为朝那检察室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此次朝那检察室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监督工作,感觉收获颇多。首先,认知到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原则性很强。例如能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现存资料显示社区服刑人员真实做到了每月及时上交思想汇报,手机定位监督管理准确,请销假和谈话制度也落实到位。其次,也发现了如下问题:朝那镇检察室所管辖区内个别司法所未按规定程序从事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档案不齐全,社区服刑人员请假程序不规范,存在个别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鉴于实际情况,我院行执局局长当场强调,虽然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复杂繁琐,但是一定不能打折扣、走过场,要克服现有客观条件的限制,灵活创新,认真管理服刑人员,不偏不倚,教化他们,让其改过自新,今后做社会有用的人才。最后,学习借鉴了朝那司法所创新的工作方式。该所在管理服刑人员的同时善于和他们沟通交流,工作人员将每个服刑人员的特点烂熟于心,为他们出谋划策,让他们自力更生,就近谋发展、创造生产价值,为他们各自的家庭创造财富。譬如鼓励几个年轻有头脑的服刑人员自主经营合法娱乐场所、个体商户等。在和服刑人员的攀谈中也了解到他们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生活越来越好,自我价值越来越高,他们表示会积极改造,早日获取自由,不再知法犯法。

灵台县院党组要求,检察室工作人员除过每季度的联系会议外,还应该定时不定时参与到每周二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会、家庭走访中,了解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时段情况,避免出现脱管漏管和监督不利等问题。检察室的及时跟进和监督,有助于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推动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避免出现临时拆东墙补西墙的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