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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崆峒区院依法受理首例区监察委移送案件

时间:2018-05-19 11:28:08 来源:  作者:刘丽 点击数:

近日,崆峒区检察院受理了由崆峒区监察委会员移送审查起诉的崆峒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吴某受贿一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正式实施以来,崆峒区检察院受理的首例监察委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也是全市基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

今年4月24日,崆峒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吴某受贿一案立案调查,崆峒区检察院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主动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案管办提前与市检察院对口部门多次沟通联系,学习请教白银市景泰县院办理首例的监察委移送案件的流程、做法,及时请示汇报相关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院的业务指导和支持。

崆峒区检察院于5月4日依法受理该案后,及时进行了分案流转,案件由分管公诉科副检察长直接负责、专门办理。办案检察官迅速行动、马上投入案件办理,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案件随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为保证调查留置措施与刑事诉讼逮捕强制措施的转化衔接,5月11日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某做出逮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