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台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对县检察院党组第一季度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以召开全体干部测评大会、科室负责人座谈会、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进行。县检察院得分86.6分,在69个县直部门中排位第15名。
今年以来,灵台县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和高检院、省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六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全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一是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加强。该院党组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高检院、省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召开院党组会议、干警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县十六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和十六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党员干警严守党章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定期活动日”等制度,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警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树牢。院纪检组围绕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尤其是去年市检察院巡察灵台县院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改革创新能力不足、抓党建促工作成效不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的典型人、典型事,维护了政令畅通,有了推进了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比较到位。院党组采取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结合灵台县院实际,认真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细化了推进措施,与各科室和各派驻乡镇检察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科室负责人与干警签订了廉洁从检承诺书,逐级分解靠实了主体责任。院党组书记和党组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院办公室党支部、公诉科党支部分别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前召开了党员干警廉政谈话会,为全院党员干警打招呼、提要求,做到了防患于未然。院党组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分解了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了每一名班子成员责任,建立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档案》,倒逼了责任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三是作风建设持续深化。院党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县作风纪律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院纪检组、监察科坚持挺纪在前,较真碰硬,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配合院办公室、政工科在全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月的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印发了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学风不端正、党性修养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务虚不务实、工作作风慵懒散漫、司法规范意识不强”等6个方面的问题。规范并坚持“每周一”学习会,开展党员干警教育培训、检察职业理想信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宪法宣传教育、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等,对入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和各科室核心业务条线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周统计、月考评、季通报,既抓政治理论学习和检察业务学习,又抓作风纪律和履职尽责,使检察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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