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11月,灵台县检察院民行科办理的20件行政和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始终 坚持“一案一交流、一案一总结”的方法,分析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办案技巧和业务水平。
该院通过四大举措,打破制约“瓶颈”,拓宽民行案件申诉渠道。一是有的放矢,加大宣传。利用微信、微博各种平台,开展法律宣传,提高群众民行监督知晓率,增强群众提供案件线索主动性。二是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派驻乡镇检察室促使渠道畅通,方便群众申诉,三是主动出击,寻找案源,主动去砂场、林场和工厂摸排公益诉讼案源,将查办案件和查找案件线索相结合,目前已经发出四个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四是深入一线,共建“窗口”。 充分利用办案、执行监督等深入执法单位、乡村、社区的机会,主动向群众了解民行案件判决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发现和收集民行案件线索。
灵台县坚持以办案为主线,以“公正、合法、抗准”为原则,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逐步探索形成四大机制严把案件质量。一是实行案件首办责任制。要求承办人将质量意识贯穿办案始终,提高责任心,增强责任感,确保“谁办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三级把关制。每起案件要过三关,即承办人审查、办案组讨论、主管检察长或检委会审核,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析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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