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关键之年。灵台县检察院立足民行检察职能,在新的一年里,抢抓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打造民行工作品牌战 再创检察新辉煌。
一是加强宣传民行检察职能,搭建便民申诉平台。要以乡镇检察室和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便民申诉联系点,便于群众反映诉求,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遵循司法规律和监督规律,做到敢于监督、依法监督。加大办理影响大、效果好的案件,重点办理民生领域的申诉案件,特别关注农民工讨薪、拆迁征地、劳动争议、房屋买卖、人身损害等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促使法院再审改判,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推进执行监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遵循执行监督规律,及时对被控告法官办案的申诉开展诉讼违法调查,规范稳妥地开展执行监督工作。
四、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把化解矛盾贯穿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工作的始终。注意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重要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做好风险防范。
五是开展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工作,提高自身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加大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监督;探索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审判人员行为违法检察建议等新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积极推进多元化监督格局形成。
六是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公益诉讼,使得民行工作有为才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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