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在院四楼会议室举行了检察官宣誓活动,活动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华主持,奏唱国歌后仪式正式开始,领誓的党组成员、检察长张诚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检察官面向国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

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弘扬宪法精神,培养检察官“四个意识”,激励和教育检察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职业尊荣感。进行宣誓的共有32人,宣誓过程中大家神态庄重,声音嘹亮,严肃认真。

宣誓完毕后,检察官们激动地心情仍未平复。“检察官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荣耀。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的一员,公平正义、法治统一将是我们毕生的追求。”一名参加宣誓的检察官表示。
随后,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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