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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庄浪县院评分量化乡镇检察室建设

时间:2017-09-09 12:31:08 来源:  作者:赵麦长 马红霞 点击数:

近日来,庄浪县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开展自评自查,再次量化各项基本工作,对受理来信来访、发现职务犯罪线索、预防、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大代表联络、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有以后有针对性“纠漏补缺”打下基础。

去年底,庄浪县检察院8乡镇检察室筹建,该院结合检察改革,对乡镇检察室“高看一眼、厚爱一分”。院领导倾注了大量精力,积极争取当地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强阵地建设,及早筹划各项“软件”建设,配齐配强检察室主任。争取协调各乡镇设立了专门的办公用房,在院内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优先配齐各检察室桌椅、电脑、电话、文件柜、打印机,在人类分类管理、办案人员相对少的情况下,优先把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后备干部配备到乡镇检察室岗位,为乡镇检察室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干部是决定因素”,县院领导为乡镇检察室“高配”主任,乡镇检察室“发力”创业,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支持,一名副科级主任升任正科级主任,两名后备干部升任副科级主任,三名副科级检察员转任领导岗位(检察室主任),一名副科级主任被县委组织部选为正科级后备干部。乡镇检察室为检察事业开辟了新的发展渠道,为检察人员发展提高拓宽了路经,为检察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日前,庄浪8乡镇检察室已真正成为建在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已全部实现了甘肃省院要求的“八有”建设,已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并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通过评分,仍发现在一些具体工作方面,检务保障等方面与省院要求存在差距。该院通过评分量化,明确了各个乡镇检察室具体问题,将开展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