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庄浪县院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开展社区矫正检察,针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检察建议书》5份,举办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2次,开展法制宣传3次,实现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向基层深度延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检察台账、规范业务资料。派驻乡镇检察室在刑事执行检察局的指导下,建立社区矫正检察档案,定期到司法所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接受监管和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对职务犯罪、未成年人、妇女、暂予监外执行等矫正对象,建立重点档案,每月通过向司法所、派出所、村基层组织调查和与矫正对象见面,详细了解掌握其行为表现及接受监管情况。
加强沟通协作、拓宽监督渠道。派驻乡镇检察室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定期开展业务联系,互通数据信息,摸清各单位登记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底数,通过比对查找各单位基础数据间存在的差距,及时将情况向刑事执行检察局反馈,以便刑事执行检察局及时查找出现差距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纠正。
延伸检察服务、开展教育宣传。派驻乡镇检察室定期与乡镇司法所、社区沟通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按地域分批次开展以“遵纪守法、接受监管”等为主题的服刑教育,使他们服从监管,弃恶从善,定期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联合走上街道、集市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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