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检察院党总支、支部在开展“抓党建、强素质、改作风、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中,以“做什么、怎么做、做得好、做到位”作为党建工作方向,具体做到了明确内容、规范流程,分清职责、加强督导,以此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院党总支、各支部在主题实践活动中首先明确了“做什么”。同时,院党组要求党总支、各支部要坚持规范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以“学、讲、听、评、议、定”为动作要领。通过自学、集中学、交流学三种形式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通过检察长、支部书记讲党课,邀请身边老党员谈党史、说心得、论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深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听取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合格党员的情况汇报,提升全体党员干警作风纪律意识;党员通过自评、互评、点评等方式评议工作完成情况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对查摆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党员通过对党支部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发表评议;党总支、支部通过制定下月工作任务和党员活动开展安排,进一步扎实做好主题实践活动。
其次是规范 “怎么做”。党员要上好这堂“必修课”不仅要有方向,更要有方法。院里对开展“党员活动日”分为四步走:首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党员活动日”相关工作沟通商议,初步“议”“定”;其次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开展“学”“听”“议”“评”;再次召开党员大会,各小组汇报“议”的情况,组织开展“定”“讲”;最后征求党员意见开展特色实践活动。该院党支部聚力将议事内容、规则、程序加以规范,把“党员活动日”打造成民主议事的新平台、干警意见畅通的新渠道、工作部署的新载体。
三是推动“做得好”。院党组有力担负主体责任,统筹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加强指导等工作,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及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的“抓党建、强素质、改作风、促发展”,对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进行了详细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阶段性统一确定“党员活动日”主题和形式,为党员活动提供了必要保障。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担负起具体组织任务,坚持精心谋划、积极推动、务求实效,结合支部细化工作安排,将每项任务、每个环节安排到位、落实到人,群策群力组织好“党员活动日”。
最后是严查 “做到位”。为了使“党员活动日”的成效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防止前紧后松、走形式、搞变通、庸俗化,院党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从严从实确保“党员活动日”质量,并加强督促调度与检查指导,确定专人参加党小组“党员活动日”,及时掌握情况,采用随机参加的方式进行督查,定期进行通报,同时也注重不定期检查,采用抽查、个别访谈、查阅笔记等方式,不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适时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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