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川县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要求,组织侦监干警对辖区内的14个公安派出所今年以来办理刑事案件侦查活动进行了走访监督。
在走访监督中,该院干警主要通过查阅案卷、座谈交流的方式,对公安派出所今年以来办理的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了检查监督,重点对公安派出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立案不查、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情形进行了检查。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该院对一起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及时启动监督撤案审查程序,向泾川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泾川县公安局接收该通知书后,于当日及时主动撤销了案件。
在此次监督检查中,该院还针对公安派出所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程序瑕疵等情形予以了现场口头纠正,对部分行政执法中的违法线索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有效实现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全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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