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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灵台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县检察院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并召开动员会

时间:2017-06-01 09:35:01 来源:灵台县院纪检组 监察科  作者: 点击数:

5月26日上午,灵台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并召开动员会议。该县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科室(局)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律师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和全体干警共计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灵台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县食药监局纪检组长姚君峰作了动员讲话,对这次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县检察院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灵台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星火乡纪委书记王永刚宣布了《县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对这次专项巡工作的时间安排、基本步骤、方式方法进行了安排部署。巡察组成员县司法局纪检专干周永峰、县食药监局纪检专干李玉龙、县林业局纪检专干王勇同志出席了会议。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主持会议并代表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全体检察人员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站在推动和促进灵台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县委专项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要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各科(室)、局一定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自觉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当做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坚决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搞好服务,提供一切必要条件,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积极的状态应对这次巡察,党组各成员要带头做起,在执行中央省市县委作风纪律规定和个人廉洁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既要当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模范和表率,又要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各自的“一岗双责”责任,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整改落实的过程。要紧扣这次巡察工作的重点,认真反思我院班子和个人的工作,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和看法,确保巡察组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要畅通巡察组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接触渠道,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我院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的真实情况。

四要注重成果转化,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落实。各科(室)、局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同时,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灵台县委关于“抓党建强素质改作风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通过接受巡察,更好的推动院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把精力集中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来,确保巡察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会后,灵台县检察院按照巡察组要求,在院机关大门外张贴了《巡察公告》,设置了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