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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泾川县院四个强化全力推进“两个专项活动”

时间:2017-06-08 14:15:53 来源:泾川县院  作者: 点击数:

高检院侦监厅召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泾川县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责任目标,通过“四个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两个专项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工作合力。县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控申、预防、案管、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部门间联系沟通,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有效避免了将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靠给侦查监督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发生,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县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展两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做了报告,向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积极争取到对专项活动的有力支持,与政府法制部门和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衔接机制,为推动两个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立了制度机制。

三是强化工作目标,把握监督重点。县院严格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开展“两个专项活动”的目标要求,一方面将监督的重心放在污染环境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上;同时重点强化监督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将行政机关有案不移送,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情形进行重点监督,切实通过履行监督职能解决专项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突出行动效果。县院组织干警深入乡镇、街道,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了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类型特征及其危害后果,以及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了群众对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必要性和切身利益性的认识,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进一步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方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