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县宣传组织统战工作会议上,泾川县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等奖”荣誉称号,该院已连续两年获得该项殊荣。
2016年以来,该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委和省、市院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展。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二届七次会议精神及省、市、县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其实质,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坚持用各项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不断加强办案纪律和机关事务纪律,延伸检察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坚持纪律作风时时抓,事事抓,坚持廉洁自律常常说,时时管,形成全院干警办案讲纪律,办事讲规距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精神和“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形成了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监督透明的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化。四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着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全院干警始终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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