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今年以来,灵台县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村级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群众监督。通过法治教育、送法下乡、创建“平安灵台、法治灵台”、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和反腐败斗争宣传,使全县村级干部在知法、学法、守法的同时,树立监督意识,增强利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建立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各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制度,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及时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监督。近期,由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对全县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大检查,有效促进了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查办和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有效监督村干部的权力行为。去年以来,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开展农村预防调查13件、检察建议活动22件、警示教育宣传102场(次),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