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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静宁县院“四举措”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实效

时间:2016-11-29 17:00:52 来源:  作者:静宁县院 卢少锋 点击数:

为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静宁县院采取四项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重视检察建议的及时性。积极介入案件侦查,及时查找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机制漏洞,在案件侦查终结或者判决后,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二是重视检察建议的科学性。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通过查找引发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剖析犯罪根源和犯罪的规律,充实检察建议的依据,进一步突出检察建议的科学性。

三是重视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执行法律、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法制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联合自侦部门深入剖析存在漏洞及原因,提出切合实际的预防治理对策,使检察建议提出的措施更富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接受单位整改。

四是重视检察建议措施的实效性。对已发送的检察建议,注重跟踪回访及督促落实,加强与发案单位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了解检察建议后续落实,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估,确保了检察建议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