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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静宁县院“三围绕”“四举措”抓好检务督查工作

时间:2016-07-14 16:47: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静宁县院采取“三围绕”和“四举措”,认真抓好检务督查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抓督查。由院办公室负责,认真对照省、市、县院的《绩效考评办法》,对各科室、各条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督查考核,对督查出来的4类13项问题及时确定人员,分配任务,限定时间,明确责任,确保年度考核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围绕内部管理抓监督。由院纪检组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对干警出勤、着装、车辆管理、环境卫生、节假日值班、档案管理、调研宣传及其他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查,做到了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小结,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通过督查,全院检纪检风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增强。三是围绕执法办案抓监督。通过对案件文书、统计报表是否按规定报送、个案评查报告是否详实、“一案三卡”制度是否全面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是否规范到位等方面进行监督,将督查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收到了良好效果。纪检组还及时对自侦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了解侦查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听取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公正执法。

“四举措” 具体为:一是细化督察内容。为增强督察工作的针对性,该院将督察内容细化为四项,即开展跟岗督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开展跟庭督察,掌握庭审活动情况;开展跟所督察,掌握监所监管活动情况;开展跟案督察,掌握当事人的申诉和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反映情况。并根据督察对象和方法制定了8种检务督察专用表,使督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检务督察室,研究制订了开展检务督察的相关制度。三是科学确定督察人员。改变过去只由院领导和纪检、政工部门负责人开展督察的做法,把中层领导干部纳入督察组人选范围,克服了基层院督察人员单一、不足的问题,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同时坚持院领导带队,增强督察的权威性。四是科学确定督察时间。在督察时间的确定上,坚持督察的随机性,防止督察工作程式化,切实增强督察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