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信县院组织干警学习了省院转发的高检院办公厅《关于对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从中吸取教训,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对全院干警提出了三点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坚决遏制类似事件发生。
第一,加强纪律约束,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警务用车纪律,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公车、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除紧急情况和办案用车需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外,其余车辆及车钥匙封存入库,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公车。
第二,加强管理制度,狠抓落实。随时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问责。对警务用车要切实加强每一环节的管理,确保警务车辆规范化、制度化使用。
第三,加强安全教育,靠实责任。规定驾驶员要定期学习警务用车规定及相关精神要求;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送维修站维修,要克服特权思想和麻痹意识,做到车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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