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活动以来,泾川县院以“保障民生民利,维护农民利益”为目标,把专项行动工作与检察业务职能结合起来,开展了以“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内找民行”为主题系列活动,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弱势群众利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为弱势群体维权开设“绿色通道”。 对前来咨询和申请监督的群众,如果属于弱势群体,一律实行“三优”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实行电话咨询和上门服务。针对近年来农民利益诉求增多的趋势,成立了由控申、民行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联合接访工作小组,使案件审查前移,减少案件受理时间,对属于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能办理的案件,在接待中对案件的承办人员、流程和办理时间当面作出承诺,受理后限期审查办结案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求,减少群众的诉累。
二是主动服务开展广泛宣传。院里购买和印制了宣传资料,通过设立的乡镇检察室和村检察联络室,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制宣讲会、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大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范围、办案流程、申诉、举报、控告的途径,以及法律常识、惠农政策等。有力地推动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极大地扩展了检察机关的社会认知面和影响力。
三是部门联动合力帮扶弱势群众。为了确保弱势群体利益得到维护,在加强自身服务的同时,积极与县司法各部门、信访、国土、民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窗口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利用检察机关自身影响力,对涉及农民等弱势群体利益的征地补偿、土地流转、退耕还林、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抚养费收缴、低保补助等方面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协调解决,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依托已有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通过加大救助面,优化救助管理,提升救助效率,今年已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6件,最大限度的帮扶弱势群众。
四是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拓展维护群众利益手段。在院党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民行部门加大了社会管理创新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试行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在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年多来共办理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案件17件,很大一部分是涉及农民、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极大地拓展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手段和方式。通过与控申部门联合接访、预约接访、电话接访,上门服务等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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