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近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对代某某故意伤害、朱某某故意伤害、于某某寻衅滋事、张某某盗窃、马某某盗窃五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梅生主持。

为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了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按照听证会流程,侦查人员对相关案情进行了汇报,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就5起案件中不起诉情形的适用条件、相关规定及“三个效果”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阐释,并就案件基本情况和适用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说明。与会各方结合案件事实、危害后果、犯罪动机等方面对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进行了评议表决,并形成了评议意见。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的工作要求,本着能听尽听的原则,对拟不起诉的案件全面公开听证,彰显了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让群众对检察工作更加理解和认同,切实提升了检察机关公信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