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的部署要求,3月4日,华亭市人民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处理决定的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孟某某等4人贷款诈骗案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及值班律师到场参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决定理由作了全面阐述。参会人员听取汇报后,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经讨论后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承办人观点客观准确。最后,各犯罪嫌疑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并承诺今后将遵纪守法,严格规制自身行为。
检察机关依职权举行听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是司法办案理念的提升,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不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又达到了惩罚教育目的,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