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灵台县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130多家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走访查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程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助力服务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联合检查行动中,灵台县院干警与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一起,深入农资市场,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对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农机、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存在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白皮袋种子、进销台账是否健全,销售过期、禁限用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制售假劣质兽药,假冒和伪造肥料登记证,无证生产、制售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农机及农机具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
经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农资经营户经营农药、种子、化肥过程中,存在未按要求建立进销台账,农资商品摆放杂乱,兽药拆零销售等问题。灵台县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以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职责,杜绝假劣种子、禁售农药入市入田。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能,筹组农业执法人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发现的农资商品摆放杂乱,农药与食品混放等轻微违法问题,依据农药法律法规,当场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性质较重的无证经营农药,销售未按规定备案种子的违法行为经请示单位负责人同意后,依据《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开展了农业法律法规培训教育,采取处罚与教育并举的方式,提高农资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进行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也形成了一定的法制震慑,达到了“办结一案、规范一片”的惩治效果。
下一步,灵台县院将继续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衔接,合力共治农资市场,规范了农资经营主体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农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