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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基层动态】崆峒:崆峒区检察院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齐心守护秀美山川

时间:2023-06-14 09:32: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齐心守护秀美山川


本报记者齐荣


近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在静宁县35°苹果谷举行了“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助力野生动物保护暨中华蟾蜍增殖放流'启动仪式。现场6000余只中华蟾蜍被有序放流进35°苹果谷及东峡水库库区等地,这是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采取的恢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方式的新举措。活动邀请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护林员、社会群众270余人参加。工作人员对参与活动的群众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讲,发放了宣传册。“增殖放流公益活动,采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既让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能承担损害生态环境的公益修复责任,还对周围群众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维护了生态环境的美好和社会公共公益。”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2021年3月以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多起非法捕获野生蟾蜍并出售牟利的案件,经审查捕获野生蟾蜍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破坏了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对其非法狩猎的行为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


该院还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多次向被告人释法说理,被告人愿意以公益损害赔偿金购买蟾蜍幼苗投放到案发地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该院与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磋商,科学地确定了放流蟾蜍的种类、数量,放流时间、地点,蟾蜍幼苗的采购运输、放流方式等增殖放流详细方案。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人都是受益者,人人也是行动者。崆峒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将刑事指控与公益诉讼保护相结合,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同时,积极评价民事公益修复等行为对刑罚的影响,使刑事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通过刑事案件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从根源上发现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和不足,从源头上在刑事、民事、行政等诸多方面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修复、普法、警示等作用;此外,协同行政主管机关齐抓共管,提高全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