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至12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接连发布2023年全市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8件典型案例涉及生态环保、文物保护、危险作业、医疗服务、婚姻登记等领域,内容紧扣民生热点,类型涵盖“四大检察”,均具有社会关注度高、检察贡献多及办案效果好等特点,在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民生福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
其中,崆峒区院办理的李某某诉崆峒区民政局婚姻登记行为违法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泾川县院办理的刘某某危险作业案,均为全市首例;灵台县院办理的郭某某、杨某殴打他人等十案类案监督案,崇信县院办理的张某甲贩卖毒品(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案均为当地首例,在全市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下一步,全市两级院要牢牢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健全案例培育机制,加强跟进督促工作,提升精品案例储备力度,推动典型案例培育常态化、规范化发展。要把典型案例培育暨品牌创新作为保障平安平凉建设、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及提升检察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锚定目标、聚焦重点、突出质效、强力推进,努力打造具有更大影响力的平凉检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