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蕾,女,汉族,现任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自2020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二等奖”、“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并记个人嘉奖1次。2023年,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

坚持学习,牢记初心使命。从事民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专题调研、业务竞赛等各类活动。撰写的虚假诉讼经验材料获最高检交流推广,参与撰写的《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实证分析》论文获省级法治期刊采编刊发。积极备战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代表甘肃省在全国竞赛中斩获佳绩,展现出良好的民事检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依法履职,诠释忠诚担当。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民事检察工作发展新要求,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在惩治虚假诉讼“打假官司套取公积金”“刑事犯罪涉民事虚假诉讼”等小专项中,以“精细化”工作导向和“权威性”价值引领,用求极致的标准办好每一件案件。在协助办理柳某民间借贷系列案中,因柳某在公安机关侦查时,对关键性的借贷事实多次未作如实供述,案件缺乏完整的事实证据,在多次会商研判和分析讨论后,有重点的制定询问方法和思路,分别对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了调查询问,最终获取了柳某某对借贷事实真相的如实供述。案件突破后依法提出抗诉,获法院成功改判。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以“如我在诉”之心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办理中,协助检察官及时调阅审判卷宗、询问了解案件情况,因案件涉及果园病虫防治和农药使用等专业知识,在查阅大量农业科普书籍的同时,就相关专业领域与农业专家进行探讨,通过细致专家论证后,依法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该案经法院再审,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最终为申请人陶某挽回了三万余元经济损失。在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积极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负责起草并与市中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巩固拓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