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项工作 > 三抓三促 > 正文
三抓三促

【“三抓三促”检察机关在行动】平凉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三个一”典型创建行动推动“三抓三促”走深走实

时间:2023-03-07 09:37: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平凉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一基层院一品牌、一业务条线一亮点、一综合部门一特色”的“三个一”典型创建行动,出台《平凉市人民检察院“三个一”典型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抓建培育一批品牌、亮点和特色工作,以典型示范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持续巩固全省上游奋斗成果,全面提升平凉检察工作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一是指明“发力点”。创建行动紧盯巩固全省上游奋斗目标,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思路,重点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机关管理规范化的难点痛点问题,以新的思维理念、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促使创建的品牌更“响”、亮点更“亮”、特色更“特”。注重办案数量规模适度与案件质量优先,确保创建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在牵引、支撑、带动整体工作和业务数据达到全省上游水平方面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催生全市检察工作的“蝴蝶效应”。

二是划清“及格线”。根据“三个一”创建主体实际,分别制定了创建要求和达标条件。其中,品牌创建要坚持高站位、小切口,突出县域特点和检情实际,品牌要具备特有性、价值性和长期性的功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有较为广泛的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的知名度,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亮点要结合条线工作特点,针对本条线工作的某一个具体工作来确定,具备办案数量多、案件质量高、整体效果好的特征。特色确定必须围绕本部门法定职能和工作性质,针对业务管理、作风建设、素能提升等方面,所创的亮点要在全省形成具有平凉特点、平凉风格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机制、经验做法,在全省、全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品牌、亮点、特色创建考核第一名的院和部门予以表彰,并在考核第一名的县级院召开现场会,参观学习、交流经验。对每个层次考核得分排名前三的,在年终综合考核中按等次进行加分;考核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原则上基层院不得评为先进基层院,部门不得评为先进等次,缩减该部门干警年度公务员考核和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三是绘就“时间表”。严格按照“每周调度、逐月监测、季度评查、年度验收”的节奏,开展创建工作。整个创建活动为期一年,根据创建任务分安排部署、创建实施、创建验收三个阶段。计划至今年年底完成创建后,由各创建主体先行自查自评,明年初,由市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向院党组报告考核结果,院党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优罚劣。

四是织密“责任网”。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管控督查和考评验收3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统筹督导创建工作。市院党组成员、专委按照工作分工,牵头包抓各县(市、区)院和分管部门的创建工作,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创建主体责任,全体检察干警分工负责、全员参与,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处将创建活动纳入监督检察重点内容,按阶段开展专题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检令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