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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布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卢**、林**等6人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对万**不批准逮捕决定

时间:2021-12-11 15:44:4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021年11月24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卢**、林**、翁**、欧**、巨**、关**等6人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对万**不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