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平凉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郁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平凉市委出台《实施办法》,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作风优、业务精的政法队伍,全面推进新时代平凉政法工作。
会议强调,《实施办法》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机制、请示和报告事项、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等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分解和细化,为有效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将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要紧抓学习宣传,高效贯彻落实。要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和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读书班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学习研讨和宣传引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大决策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号令统一、令行禁止。三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落实落地。要将《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警集体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六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促进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