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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检要闻

平凉市院联合市教育局部署开展 “推进检校合作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专项行动

时间:2020-11-25 10:39: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与平凉市教育局会签文件,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推进检校合作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平凉市检察机关围绕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8件93人,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垃圾食品、香烟等公益诉讼案件4件。按照高检院“没完没了”抓“1号检察建议”落实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有关要求,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进检校合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在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平凉市院与市教育局会商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部署开展“推进检校合作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实行各级各类公办、民办教育机构全覆盖,重点部署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保障在校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紧盯“校园欺凌”,重点排查整治社会闲散人员在校园及周边阻拦、恐吓在校未成年人或者暴力侵害等问题;二是坚决预防和惩治“校园性侵”,坚决从严惩治性侵在校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打击校园内和线上线下向在校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违法犯罪;三是保障校园食品和医疗药品安全,督促加强对学校食堂、餐厅和学生营养餐安全以及校内医疗卫生站(室)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坚决清理校园及周边垃圾食品;四是排查整治消防和设施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供暖期前后寄宿学校学生宿舍的排查,监督相关行政部门排查整治学校教室和其他教学设施可能存在的甲醛超标以及危险化学品等物品的安全隐患;五是合力营造良好学习和教育环境,加强社会治理,全面排查网吧接受未成年人上网、校园周边商店向在校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和酒吧、KTV及各类娱乐会所接受、容留在校未成人并消费烟酒以及其他违规违法问题;六是推动校园法治教育和文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在校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联合、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保护校内历史文化遗产。

今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重要举措,部署“推进检校合作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将为明年6月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正式实施积累更加丰富的实践经验,奠定更加扎实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