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徐国述同志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到表彰奖励。

徐国述同志现任市检察院办公室机要科副科长,自2018年7月以来先后担任静宁县新店乡杏湾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队员。驻村期间,他积极帮助帮扶村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了“静宁县福润种养殖合作社”,建成杏湾村蜜蜂养殖扶贫车间,因户施策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带动杏湾村89户406人如期脱贫摘帽。疫情防控期间,他连续作战1个多月,坚守在疫情防控点排查隐患、测量体温、登记信息,个人捐赠价值1200元棉帐篷1顶,向武汉灾区自发捐款500元,发动党员群众捐款5600元,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自2018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选派8名干部驻村长期工作,累计投资67.5万元,帮扶支持静宁县新店乡段岔、孙湾、杏湾三村大力培育富民产业,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措办惠民实事,为接续开展助推乡村振兴奠定了扎实工作基础。
近期,结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市检察院组织编印了《平凉市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工作纪实——帮扶路上我们在行动》一书,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情况;同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履行检察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创建活动,被省检察院列为2021年度亮点创建工作之一,拉开了平凉检察机关助推乡村振兴的序幕。